国知局 | 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可否直接将请求人提供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现有设计抗辩证据的批复
2022-03-17 00:00:00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可否直接将请求人提供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现有设计抗辩证据的请示》(浙知〔202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关于我们
业务领域
合作伙伴
新闻中心
关于专利
人才招聘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