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永信成功代理中信博与安泰新能源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
2017-03-07 00:00:00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结果的公告
中信博与安泰新能源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结果:中信博的案涉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中信博撤诉,安泰新能源不构成侵权!
三高永信成功代理中信博与安泰新能源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
申请号:201920965603.3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光伏主梁及光伏支架结构
专利权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求人:福建安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以该实用新型起诉请求人侵权。接受请求人委托后,我方仔细研究了专利文件,从中发现其证明技术效果的实验数据存在问题,方案本身也有诸多瑕疵,并进行了充分检索,找到了多个相关的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性技术标准文件,从而形成了多个理由严密结合的无效请求书。在口审中,我方也有理有据地指出了专利权方提供的反证和意见的偏差。最终合议组采纳了我方意见,宣布专利权全部无效,为请求人新产品的生产销售清除了权利障碍。
以下为案件具体信息: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中信博案涉专利全部无效
2021 年 6 月 7 日,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我司提起专利权侵权之诉(案号:(2021)沪 73 知民初 700 号)。为阻击该专利权侵权之诉,安泰新能源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案涉专利(专利号:201920965603.3,名称:《一种光伏主梁及光伏支架结构》)的无效宣告请求。
2022 年 1 月 29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上述专利权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 53881 号),宣告案涉专利权全部无效。
二、中信博撤诉,安泰新能源不构成侵权
鉴于案涉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的结果,中信博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了上述专利权侵权之诉的撤诉申请。
2022 年 2 月 9 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 ,批准原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并裁定由中信博承担案件受理费,安泰新能源不构成侵权!
三、安泰新能源向行业开放U 型主轴专利使用权
安泰新能源自主研发的光伏跟踪支架U 型主轴具备更强抗弯能力、更强抗扭能力、更高颜值等特性(专利名称:《一种光伏跟踪支架的主轴》,专利号:2019219682157)。为促进行业良性快速发展,安泰新能源愿向行业免费开放此专利的实施许可,需要者可联系安泰新能源获取授权许可。
福建安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4 日
(安泰新能源关于与中信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结果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决书)
(安泰新能源U型主轴专利说明书)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